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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实践·“三个现场”办案】一场有温度的公开听证会:当法律遇见温情
2026-04-03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泸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听证室里,犯罪嫌疑人某表示深刻悔罪,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近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三个现场”工作法,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彰显司法温度,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就一起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

为确保听证的客观公正,会前,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从听证员库中随机抽取三名听证员,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代表以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与多方人员的加入,让这场听证会既有法律的严谨,也有人性的关怀。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某主动报警、积极救助伤者,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最终伤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认定,其负全部责任。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在案件办理中通过调解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谅解。该案是过失犯罪,且双方自愿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被害人家属希望对犯罪嫌疑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三名听证员进行了闭门评议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拟作酌定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认为对犯罪嫌疑作相对不起诉兼顾了法与情,既符合公平正义法治精神,又体现了司法温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给一个真心悔过的人留一扇重新开始的门。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司法也可以有温度。这场听证会,是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三个现场工作法、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综合全案事实、证据以及听证意见,依法对该案作出处理决定。以公开促公正,以温情护民生。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守护公平正义,温暖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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