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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搬进”驾考现场,“零距离”预防醉驾
2026-03-31 

针对近年来泸西县机动车刑事案件高发、多发的实际,近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精准施策、源头治理,创新推出“庭审进考场”普法宣传新模式,共同将一场真实、鲜活的醉驾案件庭审搬进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场。50余名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参加学习的驾驶员,现场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一堂震撼人心的法治课

本次庭审审理的是一起典型醉酒驾驶案件。被告人醉酒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18.32mg/100ml,远超法定标准。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法庭综合其违法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当庭判处其拘役四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庄严的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每一个环节都让在场学员深深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和醉驾行为面临的沉重代价。

以案释法:从个案警示到源头预防

庭审最后,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紧扣本案,做了一场法理通俗、警示教育生动的以案释法。公诉人指出,近年来泸西县醉驾案件持续频发,究其根源,在于部分驾驶员对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深、对醉驾危害性认识不足,依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醉酒驾驶不仅威胁公共安全,更可能让一个人、一个家庭付出惨痛代价。公诉人语重心长地告诫在场学员,驾驶证记满12分是法律给予的一次重要警示,希望大家能够真正汲取教训,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家庭账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多方参与:凝聚治理合力

此次庭审进考场活动,还特别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的办案民警参加。代表委员办案部门针对重点人员的普法形式深化犯罪预防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此举将司法实践与源头预防紧密结合,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进考场是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践行三个现场工作法推进醉驾预防的一次有益尝试。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不仅让被告人深刻接受法治教育、认清违法后果,更让违法驾驶员在回炉重造的关键节点接受最直接、最深刻的警示教育,有助于从思想根源上筑牢拒绝酒驾的安全防线。下一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醉驾源头治理走深走实,为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醉驾源头治理走深走实,为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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