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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吕彬到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调研
2024-12-12 

1210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吕彬一行到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和“三个现场”高质效办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会上,陈勇检察长简要汇报了泸西县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三个现场”高质效办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副检察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在工作开展落实中存在的难点堵点。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吕彬强调一要加强学习领会,夯实思想基础。“三个现场”办案经验发源于泸西县院,丰富于全州各县市检察院的实践。泸西县院必须充分认识和领会“三个现场”办案的重要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办案亲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善于守正创新,激发工作活力。“三个现场”高质效办案试点工作要求检察人员在案发现场吃透案情、在听证现场定分止争、在庭审现场释法说理,本质是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体检察人员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作用,将高质效办案理念贯彻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三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部署。泸西县院作为“三个现场”高质效办案试点之一,要不断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运用,要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三个管理”等检察新理念,要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做到政治要求、法治原则和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一体统筹抓好检察各项业务。

泸西县院将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担当履职,用心用情开展好“三个现场”高质效办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和其他县市院的沟通联系,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丰富为民办实事的举措;进一步增强运用数字化技术辅助司法办案的能力,依托大数据拓宽法律监督线索,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进一步树牢精品意识,坚持培育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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