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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被告人送来一面锦旗
2024-04-09 

清晨,一名被告人来到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办案组送来一面写有捍卫司法公正,维护人民利益的锦旗。

“检察院办案公平公正,是我们农民的‘靠山’被判处诈骗罪的被告人徐某为何对公诉他的检察官竖起大拇指?

原来,徐某是一务工农民,受雇于包工头冯某某20221124日,冯某某在驾驶其家用改装拖拉机返程途中,因操作不当,车辆后退撞到田埂,导致乘坐在该车上的徐某受伤。为报销医疗费,冯某某指使徐某等人向医院虚假陈述徐某受伤原因是自己在田埂上走路时滑倒摔伤骗取医保资金24263.79元。受伤后,徐某就经济赔偿向法院起诉,要求冯某某赔偿因伤造成的损失,经法院调解确定冯某某赔偿徐某共13万元冯某某在赔偿了6万元后,对剩余的7万元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不履行。本案发后,冯某某、徐某及徐某的叔叔一同被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受理后,承办组审查认为:一是本案区分主从,对本案的指使人、利益最大冯某某认定为主犯,对徐某及徐某的叔叔认定为从犯;二是有帮助行为但情节轻微徐某的叔叔提交检委会决定作酌定不起诉。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本院对冯某某、徐某构成诈骗罪提起公诉,对徐某的叔叔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并在冯某某刑期上体现主犯定位。同时,办案检察官将冯某某交通肇事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判决生效后,徐某找到检察官。“我对判决很认同,做错的事就要承担是我现在受伤了,不能再去打工,父母也要指望我赡现在冯某某一直不给剩余的钱,导致我的生活很艰难,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检察官,我觉得你们很值得信任,请你们帮帮我。”

在充分了解徐某的实际情况后,承办人立刻通过电话就此事询问冯某某,经过释法说理,冯某某表示自己在三月底前一定将剩余的7万元赔偿给徐某329日,承办人接到冯某某的电话,告知已将剩余的赔偿款赔付给徐某。

在本案中,检察机关公平公正的办理案件,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进一步推动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强了民生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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