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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讨要玉米欠款 公开听证化解债务纠纷
2018-11-09 

  现在由申请人推选的代表陈述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这是118日上午在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申请人段某等50人与农业合作社债务纠纷支持起诉案公开听证会现场,该院副检察长马菊华正在主持听证会。 

  20186月,段某等人到泸西县检察院申诉,2015525日,泸西县平田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种植收购协议,约定由合作社向牛牛牧业公司提供全柱青贮玉米6000吨。合同签订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马某以合作社的名义动员周边地区农户种植青贮玉米,到秋收时节农户将全柱青贮玉米交售到牛牛牧业公司,玉米款打到合作社账上,再由合作社给付农户。后合作社还欠60户农户41万元一直未给付,请求检察机关帮助我们追回所欠玉米款。 

  听证会上,申请人代表段某陈述,“2015年马某在我们平田村委会任主任和书记兼泸西县平田肉牛养殖农民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他当时跟我们说种植青贮玉米比其他农作物更能多赚点钱,我们以为还是像2014年一样由云南牛牛牧业公司直接付我们钱,但是2015年我们的玉米款就直到现在都没有领到。我们到很多地方反映过,但是也没有得到解决,直到去年我们到检察院反映,现在我们请求检察院在马某也在场的情况下给我们一个公平的解决。”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马某辩解,“2014年我任职平田村委会的主任和书记,2014年的青贮玉米款由牛牛牧业公司已经付清。2015年牛牛牧业公司要求我们村委会成立合作社,公司直接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后来牛牛牧业公司要求我帮着付款,第一次付了50万,第二次付了30万,大部分申请人的玉米款已经付了20%30%,但是第三次付钱时牛牛牧业公司要求我们开具税务发票,但我们没有钱交税,就一直在协商,直到2016年春节也没有结果。牛牛牧业公司说钱已经付给我了,所以大家都以为是我没付款。我多次与牛牛牧业公司协商未果,今天在检察院的主持下我会把各位申请人的青贮玉米款付清。” 

  该案由泸西县检察院受理后,及时派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农户家中、牛牛牧业公司、合作社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协调公司、法人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农户与合作社双方均愿意接受检察院的调解。于是便召开了这次听证会。 

  据悉,合作社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取证过程中已支付了10户农户的青贮玉米欠款11万元,听证会当天50户农户的30余万元青贮玉米欠款也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全部转账支付。 

  当天领取欠款的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激动地说,“三年来我们曾到多个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是检察院帮助我们讨回了血汗钱。” 

  当天听证会还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到现场旁听。“检察院召开此次听证会,解决农户、公司、法人三者之间的纠纷,让农户尽快拿到欠款,恢复合作社及公司的信誉”,一位人大代表如是说。(马菊华、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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