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举报须知
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范围
2020-08-19 

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等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7.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8.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9.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版权所有:泸西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